(高清版)DB 1401∕T 28—2024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pdf
ICS03.080.99
CCSC50
0B1401
太原市地方标准
DB1401/T28—2024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024-11-29发布2025-03-01实施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01/T28—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服务对象2
6服务内容2
7服务评价与改进4
附录A(规范性)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5
附录B(规范性)接诊记录表7
附录C(规范性)双向转诊单8
I
DB1401/T2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太原市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鹃、刘慧君、康静、张晓平、郝俊霞、池敏、宋伟梅、徐计宏、郭建娥、郭
学谦。
II
DB1401/T28—2024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0443保健服务通用要求
GB/T39509健康管理保健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血压
以体循环动脉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心血管综合征。对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则可诊断为高血压。可分为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
3.2
原发性高血压
以血压升高为主的临床表现,伴或不伴随多种心脑血管危险因素的综合征,是一种原因不明的高血
压,是遗传与环境因素综合造成的。
3.3
健康管理
对个体或群体健康进行监测分析、评估,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及对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干预
的过程。
[来源:GB/T39509-2020,3.1]
4基本要求
4.1机构应具有经营资质,并符合GB/T30443有关规定。
4.2机构应具有服务需要的基本设施和功能,相关管理制度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