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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做好2015年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和原则
支持药品流通行业建设、商务综合执法、城市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展会、餐饮、服务外包及商务领域相关的品牌或平台建设等项目。
每个项目只支持一次,对已享受各级政府及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安排。
原则上每类项目,每个地级市、县(市、区)推荐1-2个项目,最多不超过3个,服务外包项目除外。
二、项目执行时间
申报项目必须是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实施完成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项目单位必须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各市、县(市)项目直接向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市、县(市)商务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协调,按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支持理由作简要介绍,并对所报送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将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汇总表和文件一并上报自治区商务厅(2份)、财政厅(1份)。各县(市)商务与财政部门上报的文件需抄送本市商务局(委),由市商务局(委)审核汇总提出意见后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区直单位项目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
四、申报要求
(一)填报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单位简介要简明扼要,最多不超过300字,说明单位性质、从事(或主管)业务、人员构成、经营情况等内容。
2.项目投资构成要合理,建设内容要详细。凡采购设备必须与项目需求紧密相关,采购渠道要合理,要列明详细的数量、金额。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数量和金额,一般不超过补贴金额的0.5%。
3.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要列明建设的内容、面积、所购材料的数量、单价、工程造价预算等资料。工程承建方要具有工程承建资质。
4.项目中凡是涉及会议、展位、展览会等项目,请列明参会人数、展位数量等内容。
5.申报资料统一为A4纸,按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进行装订。
6.有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项目书加盖公章(可盖骑缝章)。
(二)各市、县及区直单位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材料报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逾期不再受理。 HYPERLINK mailto:各市县需将初审汇总表电子文档统一发送到gxswtcwc@163.com 各市县需将初审汇总表电子文档统一发送到gxswtcwc@163.com。
(三)项目申报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请在广西商务之窗--财务处--政务公开自行下载。网址:/article/sjzhengwugongkai/
各地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直接与有关处室联系。商务厅联系人:黄凤霞、吴浅,联系电话:0771-2211630、2211632,联系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财务处。财政厅联系人:莫承明,联系电话:0771-5331679,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商粮贸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自治区本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汇总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地市
县(市、区)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投资总额
申请金额
初审金额
1
南宁市
武鸣县
XXXXX
服务外包
XXX
2014/12-2015/09
注:1.请各单位使用EXCEL表格填写;2.项目内容需将投资内容和金额列上;3.项目执行时间的格式统一为年/月-年/月,表中所列项目为范例。
附件2
本级服务业专项资金
项 目 申 报 指 南
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
填 报 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
姓名
注册资金
(万元)
法人登记号
有效日期
税务登号
(国税)
有效日期
税务登号
(地税)
有效日期
单位简介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上年度资产总额
万元
上年度负债总额
万元
上年度所有者
权益总额
万元
上年度盈亏总额
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资总额
(万元)
资金来源
其中:贷款 万元
自筹 万元
其他 万元
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计划支出
(投资)内容
计划支出(投资)
金额(万元)
申请支持
金额(万元)
合 计
申请项目理由
商务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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