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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日常家事代理制度司法适用研究.pdf

发布:2024-12-30约5.1万字共4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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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民法典》第1060条首次将日常家事代理制

度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立,规定在处理涉及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事务时,夫妻

双方可以相互代理,即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而此行为产生的法律效力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1064条第

一款,将夫妻一方行使该权利产生的债务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为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情形标准。然而,在立法层面,日常家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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