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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彰化师範大学5学年度第2学期推广教育.doc

发布:2017-03-23约1.46万字共1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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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5學年度第2學期推廣教育 碩士學分班隨班附讀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103.10.17) 辦理。 二、依據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準則」及「進修學院學生修業準則」相關規定,選讀本校學分班所開課程,於考取在職碩士班後,可辦理抵免學分。(※每人每學期累計選修至多9學分) 開設系所班別 抵免學分數 科教所/數理創意教學及科普推廣碩士 可抵免至多16學分 特教系/特殊教育碩士 可抵免至多16學分 教研所/教育創新與人力發展碩士 可抵免至多16學分 工教系/技職行政管理碩士 可抵免至多16學分 人管所/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 可抵免至多18學分 財金系/行政管理碩士 可抵免至多16學分 機電系/機電工程碩士 可抵免至多13學分 電機系/電機工程碩士 可抵免至多13學分 資管系/創新與管理碩士 可抵免至多18學分 會計系/企業高階管理碩士 可抵免至多18學分 企管系/國際企業經營管理碩士 可抵免至多18學分 公育系/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碩士 可抵免至多18學分 三、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6年1月31日(星期二)止,逾期恕不受理收件。 四、報名、錄取及繳費方式: (一)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請至.tw/cee/index.php進行線上報名。 (二)目前(曾)就讀碩士學分班者,毋需繳交學位證書。 學位證書影本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或E-Mail。 郵寄:500 彰化市進德路1號 進修學院教學服務組,信封上請註明:報名105-2在職碩士學分班; E-Mail:mondy@.tw,報名資格不符規定、表件不齊或書寫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視同報名無效,如影響個人權益請自行負責。 (三)本院進行報名資料初審,於報名截止日後彙送各系所辦理資格複審並決定錄取名單,本院將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報名學員繳費相關事宜,錄取者應於繳費單之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該錄取資格。 五、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一)報名上課後所繳相關證件影本一概不予退還。 (二)各班教材費(書籍費)、講義費由學員自行負擔。 (三)報名後不得要求轉班,並謝絕旁聽;如有缺課者,事後一律不能要求補課。 六、報名及課程相關資訊聯絡人:學校總機(04)7232105 進修學院 線上報名 賴小姐 分機5417 繳費 申請停車證 系所 科教所 林小姐 分機3105 特教系 詹先生 分機2406 教研所 分機2016 工教系 陳小姐 分機7204 人管所 陳先生 分機7905 財金系 鄭小姐 分機7302 機電系 張小姐 分機8102 電機系 饒小姐 分機8205 資管系 吳小姐 分機7605 會計系 高小姐 分機7505 企管系 薛小姐 分機7405 公育系 黃小姐 分機1937 七、退費辦法: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學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開學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之半數。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依進修學院行事曆)。各班不接受旁聽生, 以維護學員權益。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八、停車辦法: 汽車停車證:即日起採轉帳匯款方式繳費申請。 戶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招生專戶』銀行代碼:『808』玉山銀行彰化分行, 帳號:『0336-44000-0495』。 1.新辦者:進德校區每學期1,500元,寶山校區每學期900元(含磁卡押金300 元, 磁卡歸還後即可退費); 2.續辦者:進德校區每學期1,200元;寶山校區每學期600元(無須加付磁卡押金300元)。 3.繳費方式:戶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招生專戶』銀行代碼:『808』玉山銀行彰化分行,帳號:『0336-44000-0495』。 4.核發停車證:完成繳費後,請至本院網頁下載「汽車停車證新(續)辦申請表」,填妥完畢並黏貼駕照影本,以郵寄或人工傳遞方式送至進修學院,確認入帳後即可開立收據及核發感應卡。 5.未申請汽車停車證者:修課天數較少之學員可作為是否辦理汽車通行證之參考。 依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汽車臨時停車可出示學生(員)證以憑辦理優惠停車:收費5折 (進德校區:由每小時20元→每小時10元;寶山校區:由每小時10元→每小時5元) (二) 機車、自行車停車證:請直接至進修學院課務及學務組申請,不需繳納費用。 (三) 車輛請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內,違規停車者將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辦法處理。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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