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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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
(美容美发场所)
(以打“√”和填写表示)
一、基本情况
美容店□ 美发店□ 美容兼美发□
营业面积: m2,座位(床位): 个,毛巾: 条,洗头池: 个。
美容场所:面积: m2,座位(床位): 个
美发场所:面积: m2,座位(床位): 个
美容兼美发场所:美容与美发场所分开:是□ 否□;
烫头染发单独操作间:有□ 无□,面积: m2,座位: 个。
机械通风设施:有□ 无□;设施:
美容单独操作间:有□ 无□,面积: m2,座位: 个,空气消毒设施:有□ 无□。
二、卫生设施
1.专用消毒间(面积50 m2以上)或消毒区(面积50 m2以上):有□
理发工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
脸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
胡刷用一次性使用:是□ 否□,非一次性胡刷消毒措施 。
刮脸用一次刀片:是□ 否□,挡刀布消毒设施 。
美容用唇膏、唇笔等:一次性使用□ 顾客自备□
供头癣等皮肤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 无□,是否单独存放:是□ 否□
美容工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拖鞋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2.室内装饰材料:
地面:水泥、地砖、水磨石、大理石或 。
墙面台高度: 米,贴瓷砖、大理石、油漆或 。
3.公共卫生间:有□ 无□;便池:蹲坑式□ 坐便式□。流动水洗手设施:有□ 无□
4.布草间或设施:有□ 无□;脏布草收集容器:有□ 无□
5.更衣间或更衣柜:有□ 无□
6.通风设施
空调类型:集中空调系统□ 独立式空调系统□
空调类型为集中空调系统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面积: m2,总制冷量: KW, 新风量 (M3/h.人)
散热方式:风冷□ 水冷□
新风口离开放式冷却塔、排风口及其他污染源最短距离 米
新风来源:直接来自室外□ 机房楼道天棚吊顶等间接吸取□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有□ 无□,空气消毒设备名称:
开放式冷却塔:有□ 无□,空调风管检查口:有□ 无□
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有□ 无□;送风口及回风口的防鼠装置:有□ 无□
7.供水情况:直供水□、二次供水□、自备水□、桶装水□ 分质供水□、分散式供水□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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