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应用指南 13-工程量计算的审查2-建筑面积计算.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一、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1.计算基数; 2.编制统计表; 3.编制预制构件加工委托计划; 4.计算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 5.计算零星项目; 6.计算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工程量。 二、工程量计算顺序 (一)单位工程工程量计算顺序 1.按图纸顺序计算; 2.按清单的分部分项顺序计算; 3.按施工顺序计算; 4.按统筹图计算; 5.用计算机算量软件计算。 (二)分项工程量计算顺序 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 2.按横竖分割计算; 3.按图纸注明编号、分类计算; 4.按图纸轴线编号计算。 三、统筹法计算 四线、二面、一册 四、建筑面积的概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是建筑物设计和施工阶段面积计算的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是建筑物建成后房产测量计算的规范,依据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1.规范规定: 单层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高度; 多层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层高; 坡屋顶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净高; 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围护结构及永久性顶盖。 2.计算全面积的范围 计算全面积的范围,是人们生产、生活中经常活动和保证人们能够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1)人们经常活动的建筑高度或层高、净高;(2)有挡风遮雨的围护结构;(3)有保证人们正常活动的永久顶盖。 计算全面积的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单层建筑物高度超过2.20m者。(3.0.1条) 单层建筑物中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净高超过2.10m部位。(3.0.1条)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的,层高超过2.20m者。(3.0.2条) 计算全面积的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多层建筑物,层高超过2.20m者。(3.0.3条) 多层建筑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3.0.4条) 案例:多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均为2800mm)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层高超过2.20m者。(3.0.5条)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3.0.6条)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层高超过2.20m者。(3.0.7条)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超过2.20m者。(3.0.8条) 立体书库、仓库、车库,层高超过2.20m者。(3.0.9条)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层高超过2.20m者。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层高超过2.20m者。(3.0.11条)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超过2.20m者。(3.0.13条)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层高超过2.20m者(3.0.14条)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其全面积。(3.0.15条) (二)折算面积的范围 设计加以利用,但层高或净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 不能完全起挡风遮雨作用的无围护结构但有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空间;——计算1/2建筑面积。 单层建筑物高度低于2.20m者。(3.0.1条) 单层建筑物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其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3.0.1条)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的,层高低于2.20m者。(3.0.2条) 多层建筑物,层高低于2.20m者。(3.0.3条) 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3.0.4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层高低于2.20m者。(3.0.5条)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其层高低于2.20m的部位;设计加以利用,虽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6条)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层高低于2.20m者。(3.0.7条)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低于2.20m者。(3.0.8条) 建筑立体书库、仓库、车库, 层高低于2.20m者。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层高低于2.20m者。(3.0.9条)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其层高低于2.20m者;有永久性顶盖虽无围护结构的,也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11条)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3.0.12条)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