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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计-第三节(6-).doc

发布:2017-01-10约7.95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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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算要点 6-3-1.地震作用的确定 6-3-1-1. 重力荷载代表值GW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自重标准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6.3.1采用。 6-3-1-2.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Geg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单质点应取重力荷载代表值,多质点可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85%;按(式6.3.1)和(式6.3.2)计算 6-3-1-3.相应于结构基本自控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值α 1.多层砌体房屋、底部框架和多层内框架砖房,宜取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2.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 3.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6.3.2采用; 4.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6.3.3采用, 5.计算8、9度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 周期应增加0.05s。 表6.3.1 组合值系数 可变荷载种类 组合值系数 雪荷载 0.5 屋面积灰荷载 0.5 屋面活荷载 不计入 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 1.0 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的楼面活荷载 藏书库、档案库 0.8 其他民用建筑 0.5 吊车悬吊物重力 硬钩吊车 0.3 软钩吊车 不计入 注:硬钩吊车的吊重较大时,组合值系数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Geq=GW (单质点)(式6.3.1) Geq=85%GW(多质点)(式6.3.2) 表6.3.2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地震影响 6度 7度 8度 9度 多遇地震 0.04 0.08(0.12) 0.16(0.24) 0.32 罕遇地震 0.50(0.72) 0.90(1.20) 1.40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表6.3.3 特征周期值(s) 设计地震分组 场 地 类 别 Ⅰ Ⅱ Ⅲ Ⅳ 第一组 0.25 0.35 0.45 0.65 第二组 0.30 0.40 0.55 0.75 第三组 0.35 0.45 0.65 0.90 注:1.周期大于6.0s的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专门研究; 2.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应允许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彩霞 相应的地震影响系数。 第三节 计算要点 6-3-1-4.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FEK 按(式6.3.3)确定 6-3-1-5.R质点ī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Fī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各楼层可仅取一个自由度,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式6.3.4)和(式6.3.5) 确定 6-3-1-6.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Fn δn—顶部附加地震作用系数,按(式 6.3.6)确定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 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增大部分不应往下传递补,但与该突出部分相连的构件应 予计入; 6-3-1-7.楼层地震剪力的折减 结构抗震计算,一般情况下可不计入地基与结构相互作用的影响;8度和9度时建 造于Ⅲ、Ⅳ类场地,采用箱基、刚性较好的筏基和桩箱联合基础的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当结构基本自振周期处于特征周期的1.2倍 至5倍范围时,若计入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的影响,对刚性地基假定计算的水平地震剪力可按下列规定折减,其层间变形可按折减后的楼层剪力计算。 高宽比小于3的结构,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的折减系数, 高宽比不小于的结构,底部的地震剪力按1款规定折减,顶部不折减,中间各层按线性插入值折减。 折减后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抗震规范》第5.2.5条的规定。 6-3-2. 墙肢的侧移刚度 FEK=1Geq(式6.3.3) Fi=FEK(1―δn)(I=1,2…n)(式6.3.4) ΔFn=δnFEK(式6.3.5) δn—多层砌体房屋可采用0.0(式6.3.6) 图 6.3.1结构计算简图 说明: Gi,Gj—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Hi,Hj—分别为质点i、j的计算高度 ψ=()0.9 (式6.3.7) 式中 ψ—计入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后的地震剪力折减系数; T1—按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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