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循环生态链项目.pdf
目录
目录1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3
(一)项目建设背景3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5
二、项目基本情况7
(一)区域情况7
(二)项目建设批文8
(三)项目情况9
(四)项目建设方案10
三、项目预期绩效评价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12
(一)预期绩效分析12
(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13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15
(一)投资估算15
(二)资金筹措方案及偿债计划26
(三)资金使用计划26
(四)资金管理方案26
五、项目预期收益及融资平衡情况33
(一)债券应付本息情况33
(二)项目收入预测34
(三)项目成本估算40
(四)现金流量表44
(五)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47
六、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各种风险评估51
(一)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或正常运营的风险及控制措施51
(二)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及控制措施52
(三)影响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及控制措施53
七、风险管理方案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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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还款保障措施57
(一)项目预期现金净流量优先用于平衡本项目还本付息57
(二)从制度层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及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57
(三)落实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算理57
(四)建立完善的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58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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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1、推进资源可再生循环利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
从10个方面描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此后,中国严格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政策监管,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指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城市矿
山开发利用,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
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
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9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9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建城[2019]56号),明确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
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具体方案方面,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新增家庭过期药品等117种危险废物,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固
体废物的回收利用降低环境风险。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循环发展引
领计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
度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
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在中央政府及各部委政策引导下,安徽省及合肥市开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指导区域内可再生资源利用。安徽省“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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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污泥处置、生活垃圾收转运、生活垃圾封场整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