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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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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Dec.2018

第33卷第4期JOURNALOFHENANUNIVERSITYOFENGINEERING(SOCIALSCIENCEEDITION)Vol.33No.4

论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

孔思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100083)

摘要:在“互联网+”盛行的时代背景下,各种新兴形式的作品不断出现,网络游戏直播就是其中之一。大量资

金投入网络游戏直播领域,使得各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网络游戏相关著作权的归属和保护问题,在我国

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领域都存在很大分歧。网络游戏作品通常归属于计算机作品,网络游戏画面涵盖的作品有美

术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网络游戏直播画面和电影作品具有相似的制作方法和表现形式,可以纳入类电影

作品的范畴。游戏玩家未经许可对游戏画面进行直播,属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范畴。

关键词: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

中图分类号:D923.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3318(2018)04-0037-03

2014年11月,网易公司认为被告华多公司直列画面,这些画面结合了多种元素,形成了体系化的

[1]

播、录播、转播《梦幻西游2》的行为侵犯了其计算机整体,应视为汇编作品。还有观点认为,网络游戏整

软件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类电影作品等著作体画面应该纳入类电影作品进行保护。在上海壮游

权,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将华多公司诉至法院。被公司诉广州硕星公司一案中,法院认为,玩家操作时

告华多公司则主张直播画面并非《著作权法》规定各种素材组合形成的画面,具有独创性,能以有形形

的作品类型,游戏直播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对于式复制,游戏画面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

网络游戏画面、游戏直播、游戏玩家定位等问题,不组成,具有和电影作品相似的表现形式。在《梦幻西

仅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展开了激烈的辩游2》网游直播侵权案的一审判决中,法院也将网络

论,而且学者们也对此持有不同的见解。游戏在终端设备上运行呈现出的连续画面认定为类

电影作品。

一、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定性

一个网络游戏画面需要众多工作人员共同合作

网络游戏作品本身属于多种类型作品结合的产完成。首先策划人员制定出游戏的主体框架,包括

物,核心内容可以划分为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库两部游戏市场定位、故事情节、游戏规则等;然后美术设

分。游戏引擎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保护,而计人员制作出游戏画面,包括场景、角色、道具等,再

游戏资源库中的各类素材,如文字、美术、音乐,则可配上游戏背景音乐、游戏音效;最终由程序员编写出

以分别被认定为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分计算机代码。这个过程与电影创作过程非常相似。

[1]游戏最终呈现出的画面,是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

类进行保护。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也是这样操作的。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受保护的作品类型,网络音的由文字、图像、音乐等结合而成的连续画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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