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天然气发动机颗粒物数量测量系统技术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T/CICEIA/CAMSXX—20XX
车用天然气发动机颗粒物数量测量系统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天然气发动机粒子数量测量系统的要求,包括测量稀释系统、测量取样系统和粒
子数量取样系统稀释参数检查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车用天然气发动机粒子数量测量系统,不包括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27840-2021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1769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粒子数量particlenumber(PN)
按照GB17691-2018附件CC中所描述的试验方法,在去除了挥发性物质的稀释排气中,所有粒径超
过23nm的粒子总数。
[来源:GB17691-2018,3.42,改写]
4测量稀释系统
4.1系统组成
粒子数量测量需要用稀释空气(经过过滤的环境空气、合成空气或氮气)对样气进行稀释。稀释系
统结构按照GB17691-2018附件CE3.1或附件CE3.2进行配置。
4.2一般要求
稀释系统一般要求如下:
a)稀释空气在进入稀释系统前应除湿,绝对湿度限值。完全消除水在稀释系统和取样系统中的凝
结;
b)在近稀释通道入口处的稀释空气温度应保持在(25±5)℃;
c)在试验循环过程中最大排气流量下,总稀释比应为5:1~7:1;最小初级稀释比应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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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稀释空气在稀释通道内的停留时间不高于5s。
4.3背景粒子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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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GB17691-2018附件CC5的规定,稀释通道背景粒子数量浓度建议不高于100#/cm。
4.4其它要求
测量稀释系统其它要求按照GB17691-2018附件CB4及附件CE执行。
5测量取样系统
5.1一般要求
测量取样系统应满足GB17691-2018附件CI要求。
5.2稀释参数要求
粒子数量测量取样系统稀释参数要求如下:
a)初级粒子数量稀释装置的设计应能稀释粒子数量浓度,且在壁温为150摄氏度至400摄氏度
的条件下工作,稀释系数建议为10倍~200倍;
b)次级粒子数量稀释装置的设计应能稀释粒子数量浓度,稀释系数建议为10倍~15倍;
c)总稀释比建议为100~200。参数设置原则建议粒子数量测量取样系统的测量原始值(稀释后),
应处于设备供应商建议的测量范围。
6取样系统稀释参数检查步骤
6.1检查要求
6.1.1气体分析仪应满足GB17691-2018附件CB.3.1分析仪技术要求。当标准气为NO时,采用化学
发光检测器(CLD)原理进行气体浓度测量;当标准气为CO、CO2时,采用不分光红外线分析仪(NDIR)
原理进行气体浓度测量;当标准气为CH时,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原理进行气体浓度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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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6.1.2检查前应确认粒子数量取样系统各部件已到达正常工作温度,并通过泄漏检查,检查方法参考
GB17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