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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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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DGJ08-93-2002 J10166-2002 2002 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DGJ08-93-2002 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2 年10 月1 日 2002 上海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2)第0354 号 关于批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 火设计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其中5.1.3 条、5.1.4 条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统一编 号为DCJ08-93-2002,自2002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建 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OO二年六月四日 前 言 本规程系根据市建委沪建建(2000)第0214 号《关于下达2000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 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上海市消防协会、上 海市消防局、上海电缆研究所参编。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 占一半左右。而电气火灾中,由于电线电缆的老化和过载使用引起 的火灾占较大比例,同时因火灾时引燃电线电缆中可燃绝缘和护套 材料,致使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电线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的燃烧 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并阻碍消防人员的灭火。 如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线路被烧毁,则干扰了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延误了灭火时间,从而造成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为使民用建筑物 内的电线电缆设计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 止电线电缆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线电缆在火灾中所造成的危害而 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电源线路在火灾中仍能维 持其完整性,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 类;4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 的敷设。另设4 个附录。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消防协会、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电缆研究所等单位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防 火设计规范》管理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管理组、《民用建筑 电气设计规范》管理组、各大设计单位、江苏八方电工集团、湖州 久立集团、上海电缆厂十分厂、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 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 知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51 号;邮政 编码:200002;电话,以供修编时参考。 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市消防协会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电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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