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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快递 网管制度.pptx

发布:2017-11-14约字共1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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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网管条例摘要 圆通速递网络管理构架 网络管理构架图 一、揽收、运单填写、派送、客户签收、签收单保存期的规定 揽收: (一)圆通网络使用圆通统一运单,使用运单时须将运单平整的粘贴在快件外包装上;还必须用记号笔将快件的运单号、始发地、目的地等信息,写在该资料袋或物品的表面明显位置,以防运单脱落,便于核对清点、扫描、派送、结算等。 (二)一票/件贴1张运单,如发往同一目的地的多票件,应标注一票多少件,此件为第几件,便于派送。 1、发生收发地址不详,无电话号码,发生延误的,由发件公司自负;但派送公司须将此“单号”等信息发布在网站上,否则对派送公司处以:50元/票罚款。 2、内件说明栏内,未注明内件是什么名称的发生遗失、延误一律按“普件”标准处理和赔偿;转发EMS的件,发生不能寄发,导致延误的,由发件公司自负。 3、未用记号笔,在运单右上角注明目的地,发生错发,由发件公司负责。 4、一票多件:发件公司未在主运单上注明“共几件—几件”的,后果由发件公司负。 5、单独打包的网络分公司使用包签,必须统一使用总部下发的HQ开头包签,如发现使用废弃运单作包签的分公司,各分拨中心可以拒绝中转。 6、把使用过的(废弃包签运单)当遗失件来上报的公司,一经核实总部将按照《网络管理制度》弄虚作假的行为处理。同时如果发生快件遗失、延误等情况总部一律不予受理处理。 违反填写处理(罚)规定 (四) 揽件验视: 1、目的:为加强揽件的安全管理,确保收寄的信件和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圆通网络的运行安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圆通网络快递业务员揽件接收的过程。 3、职责: (1)快递业务员负责快件的验收和确认工作,并就内件的性质和种类进行询问和验视; (2)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快递业务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4、揽件验视要求: (1)严格执行揽件验视,对客户递交的快件应100%当面验视内件; (2)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 (3)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4)对难以确认的寄递物品,业务员应及时请示公司主管经理进行确认; (5)对限寄物品(如贵重、易碎物品等)按本制度中贵重物品和易碎物品的规定执 ( 6)对可寄物品应确认内件是否完好无损,如有破损、残缺等现象予于当面确认,并在运单上加以说明经客户签字确认。 (7)揽收贵重物品时,必须仔细检查物品的件数,规格,外型是否有破损,同时让客户出示相应的证明。包装过程必须用泡沫缠绕包裹,最好制定一个防震、防压的木盒,外边必须包装不透明的编制袋; (8)贵重物品保价:单件贵重物品保价最高不能超过10000元; (9)揽收易碎物品时,对于玻璃/塑料等其他易碎的物品,必须用泡沫缠绕包裹,包装到不怕压,固定稳固,摇晃不动为止,并在箱子的右上角粘贴易碎标志,用胶带反复缠绕直至箱子牢固为止; (10)对于其他限寄物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或合同(协议)要求进行处理。 (11)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一)每份运单的填写,必须按运单要求,逐格、逐项填写。 1、发件栏内:发件公司(始发地)必须填写,一旦收件客户地址变动、搬迁,若无明确的发件公司,该件就成“死件”,无法联系,也无法退回。 2、发件栏内:寄件人信息必须详细填写,否则不予收寄;如有收寄且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等情况,责任由发件公司承担。 3、收件栏内:收件客户的详细地址、电话必须填写,两项缺一不可;否则发生延误、遗失等情况,责任由发件公司承担。 4、运单填写不规范,处以20元/票罚款,对业务员、分公司、分拨中心各处以5元罚款,并对举报公司给予5元/票奖励。 5、在运单的右上角“发件公司(始发地)必填”处,必须用永久性记号笔正确、正楷书写目的地(注意记号笔书写要远离条形码,否则会影响扫描)。 6、运单的“内件”说明栏:必须填写客户所寄快件内件名称;若发现较贵重物品,就应提醒客户保价,若客户不保价,发生遗失、延误时,公司按一般办法处理和赔偿。 二、 运单的填写规定: 7、运单详细填写说明如下: (1)——请填写发件人姓名 (2)——请填写始发地 (3)——请填写发件人的详细地址 (4)——请填写发件人所在单位 (5)——请填写发件人电话(非常重要) (6)——请填写内件说明 (7)——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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