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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快递 网络管委会管理制度.docx

发布:2017-10-13约字共2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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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TOICS 备案号: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TO 网络管委会管理制度2014-01-01发布2014-01-01实施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发布关键词:管委会 管理制度目 录前 言III1 总则12 组织机构12.1 管委会成员要求12.2 组织架构22.3 管委会成员任免33 工作职责33.1 网络管委会会长办公会33.2 网络管委会常务委员43.3 网络管委会委员43.4 信息反馈53.5 相互交流学习53.6 工作总结汇报64 工作流程64.1 搜集信息64.2 召开会议74.3 检查监督74.4 交流学习74.4 提出建议74.5 会议流程85 会费管理85.1 资金来源85.2 缴纳金额85.3 资金管理95.4 资金监管95.5 费用用途95.6 费用审批95.7 会费收取标准96 组织纪律96.1 日常纪律96.2 会议纪律10前 言本制度的目的在于为了充分发挥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网络管理,协调网络事务,促进网络发展。本制度是新编企业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办法由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网络管理中心提出。本办法由网络管理中心归口。本办法起草部门:网络管理中心本办法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1日本办法实施日期:2014年01月01日网络管委会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加强网络管理,协调网络事务,促进网络发展,充分发挥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确保圆通网络每一个成员为客户提供的快递服务能够秉承“客户要求,圆通使命”的服务宗旨,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圆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使圆通能够始终走在快递行业前列,最终实现“圆通速递——中国人的快递”的宏伟目标。根据圆通网络发展实际,本着继承传统,求实创新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是董事长领导下的圆通网络管理决策(支持)机构,按照圆通速递相关政策规定对圆通网络的管理等事项行使决策、支持、建议权。 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管理程序统一。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通过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履行职责。 为了使圆通网络管理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准确到位,根据圆通网络管理现状,经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会议批准建立圆通网络区域管理委员会、省会或重要城市管理委员会。圆通网络区域管理委员会和省会或重要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制。2 组织机构2.1 管委会成员要求2.1.1 热爱、忠于圆通网络,服从总公司的领导。2.1.2 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思路,有独立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2.1.3 在网络建设和管理方面有独到的理念。2.1.4 管理的公司(区域)在网络上、客户中有较好的形象,并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号召力。2.1.5 严格遵守《圆通网络管理制度》,并以“制度”管理经营公司。2.1.6 在实际工作中能大公无私,急网络、公司、客户之所急,想网络、公司、客户之所想。2.1.7 以网络的利益、发展为第一目标。2.1.8 对圆通网络建设发展有奉献精神。2.2 组织架构经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会议批准,分别成立圆通网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网络管委会)、圆通网络区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域管委会)和省会或重要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会或重要城市管委会)。网络管委会委员组成实行“三级原则”,即:总公司领导及主要负责人为一级;各管理区、转运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省会或重要城市负责人为一级。网络管委会在管理上实行分级负责制,分别行使权利。2.2.1 网络管理委员会2.2.1.1 网络管委会设立“常设秘书处”、“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时在“常设秘书处”设立“会议督办处”。2.2.1.2 网络管委会设会长1名,由圆通网络董事长担任;设常务副会长2名;设副会长8—12名;设秘书长1名;设常务副秘书长1名;设副秘书长3—8名;设网络管委会常务委员若干名;设网络管委会委员若干名。2.2.1.3 网络管委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提交网络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网络管委会常务委员、委员由网络管委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名,提交网络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2.1.4 网络管委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1年。同时,实行“优胜劣汰”制,符合条件的则连任或优先吸纳进管委会,不符条件的则淘汰。管委会成员每三年一次大规模选举产生。2.2.1.5 网络管委会委员(总公司领导及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组成人员)由会长确定,并报网络管委会会议批准。2.2.1.6 网络管委会常设秘书处和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组成由会长确定,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常设秘书处负责网络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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