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案例巴林银行事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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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银行事件与市场监管
尼克·李森1989年加盟巴林银行,1992年被派往新加坡,成为巴林银行新加坡期货公司的总经理,而尼克·李森搞垮巴林银行的事发地也正是新加坡。
期货交易员在交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因此,他们一般都会开设一个特殊账户,用以暂时存放那些错误的交易,等待适合的行情出现时,再挽回损失。但是,错误账户在尼克·李森的手中改变了用途,他把自己失败的交易记入其中,用以掩盖损失。结果,为了赚回赔掉的钱,尼克·李森的赌局越开越大,以至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1995年2月23日傍晚,已经赔光了整个巴林银行的尼克·李森踏上了逃亡的旅程。但是,惊弓之鸟般的逃亡生涯仅仅持续了四天,1995年2月27日,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刚刚走下飞机悬梯的尼克·李森被捕了。
1995年11月22日,尼克·李森再次成为了全球的新闻焦点,他从德国被引渡回新加坡。一周之后,尼克·李森被送上了审判台。根据新加坡《证券交易法》,尼克·李森因欺诈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从而变成了新加坡塔那梅拉监狱的阶下囚。
巴林银行事件有很多教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员工都正直、诚实。多年来,巴林银行一直认为雇佣的员工都是值得信赖的,都信奉巴林银行的企业文化,都将公司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中。而尼克·李森在巴林银行服务期间一直是不诚实的。因此所有金融机构的管理层都应该从李森事件中意识到用人的风险所在。
由于在内部管理机制上存在诸多不足,巴林银行的管理层一直没有及时发现李森的犯罪行为,而当他们发现时为时已晚。尽管新加坡和英国法院的联合调查表明,巴林事件完全是尼克·李森个人所为,巴林银行的管理层没有法律责任。但是,巴林银行的破产与其内部管理的混乱有着密切的关系。点评:
尼克·李森一手制造的巴林银行事件绝非偶然。在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中,大投资者侵犯小投资者利益,中介机构损害客户利益,上市公司欺骗股东的事情时有发生,并且,金融市场上的这些事件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它们会影响到整个金融、经济体系,甚至诱发社会危机。因此,市场需要一个强大的监管体系,需要一系列严明的法律约束和高效率的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应从“会计控制”到“管理控制”
2009-4-30 随着上市公司违规和舞弊案件浮出水面,内部控制再度成为投资者、监管层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一家缺乏有效内部控制的上市公司,其风险无时、无处不在,随时都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但长期以来,除了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外,我国尚没有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适时填补了这一空白。指引借鉴COSO组织内部控制整体架构(IC-IF)及企业风险管理(ERM)的先进理念和研究成果,使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从传统会计控制过渡到管理控制阶段,实现了与国际先进理论接轨。该指引具有哪些特点?存在哪些不足?以下将对指引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
一、关于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目标的定位,反映了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1972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第1号审计准则公告(SAS NO.1),把内部控制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在于将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内部管理控制的目标在于提高经营效率和保证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执行。1988年第55号审计准则公告(SAS NO.55)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不再区分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其目的是“合理保证企业实现特定目标”。1992年COSO组织的内部控制整体架构认为,内部控制的目标在于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性和效率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企业风险管理在内部控制整体架构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认为除了上述三个目标外,还应包括公司战略目标。
在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上,指引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依次为控制公司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最终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上述目标定位,吸取了COSO组织内部控制整体架构和企业风险管理两个文献的理论精华,体现出风险导向和绩效导向两大特点。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是针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风险做出迅速反应的方法,内部审计师与管理部门一起识别和评价经营风险,在收集资料、认识并评价风险的过程中,对组织经营面临的风险与改良时机产生深刻见解。风险和控制在实质上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two sides of same coin)”,出于减轻和规避风险的需要,人们才设计内部控制系统,不存在风险,也就无所谓内部控制,只有将内部控制与特定的风险因素联系在一起时,内部控制才显得尤为重要。内部审计师在对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和评价时,更为关注组织目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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