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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统一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的编制与
管理,充分发挥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作为施工技术、经济
管理文件的指导作用,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项目工程作为对象,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
制和管理加以规定,范围涉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
织设汁及施工方案,不包括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标 )。
施工方案包括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分部 (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
的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 号)、《成都市建筑工
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成建委发 〔2009〕494 号)及公司相关
管理规定编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集团总公司授
权公司管理的工程。
第五条 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工
作。
第六条 原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规定》、《专项施工方
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
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
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
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 (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
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 (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
制约作用。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
制。各地区施工条件千差万别,施工所面对的困难各不相同;不
同类型的建筑物 (构筑物 ),其施工的重点和难点也各不相同;
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施工重点和难点进行阐述,对常规的施工方
法应简明扼要。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
针对性、可操作性,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应符合下列原则:
1 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
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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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
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
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3 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
备;
4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 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作为编制依据:
1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
工的要求;
4 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记录;
6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
象等自然条件;
7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 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编制封面、
目录和页码。为了清晰易读,部分内容宜采用图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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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项目主要情况和施工条件等。内容包括项目名
称、性质、地理位置和建设规模;建筑、结构、专业设计概况;
项目承包范围及主要分包工程范围;气象、地质状况;管线及相
邻建 (构)筑物情况;材料、设备供应和交通运输状况;供电、供
水、供热和通信状况。
3 施工部署:项目总体施工的宏观部署,是对项目实施过程
做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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