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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doc

发布:2016-02-25约字共1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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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北矿业韩家湾煤炭有限公司 地质测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1条 矿地质测量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最新颁布的《规程》、《规范》、《图例》等技术标准,同时应认真执行公司已下发地质测量专业的其它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奖罚制度。 第2条 为了满足设计及安全生产的需要,矿井应坚持进行年、月及临时地质预报工作。 第3条 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第4条 矿井各类保护煤柱的留设,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批准的煤柱,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采动和破坏。 第5条 协助安监部门搞好矿区“三防”、地质灾害等危及安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6条 协助安监部门定期对矿井相邻的小煤矿,进行调查和监督。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小煤矿,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7条 在贯通巷道接近贯通时,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以书面手续通知有关部门,杜绝因两巷掘透发生的人身等一切事故。 第8条 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执行公司下发的以下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周边小煤矿管理、调查制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实施细则》等。 地质测量工作 第七十七条 日常地质测量管理 1、年度、月度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由地质人员提报下一年度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书;每月25日前必须提交下一月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预测预报书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内容如下: (1)按矿下达给各施工单位的年度采掘接续及月度作业计划,根据钻孔资料和生产中已揭露的地质情况,预测本区地质及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煤层结构、煤厚变化、煤质等地质情况。 (2)对工作面上的地表村庄、农田、沟谷、煤层露头、水井、水泉、煤矿等情况描述清楚。 (3)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因素(如富含水层、采空区、破碎带、构造带、断层、地表冲沟等)提前预防措施。 2、对生产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断层、构造带、涌水等),地质人员要追踪观测并编报专项地质说明书,报总工程师。施工单位要编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3、加强原煤产量验收管理工作,综采工作面采高测量每50m进行一次,每次测点不少于15个。 4、总工程师负责煤厚探测工作的管理。每条巷道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每100m进行一次顶底板残留煤厚探测,并于每月20日将结果报矿地质部门,由地质人员整理、素描、编录绘制巷道写实图,巷道掘完后绘制巷道素描图。 5、地质部门在各工作面采后1个月内必须编制完成工作面采后总结,内容包括煤层、地质构造实际揭露情况与原预测预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储量变化情况、损失煤量及煤量损失原因,回采率计算,测量总结,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等,现时要定期对总结资料进行归档,并及时修改有关技术资料图纸。 6、地质测量人员必须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本月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断层、构造带等。 7、加强图纸审核管理。各类图纸必须严格进行会审,对所上的地形、地物、巷道全部仔细核对,不能出现差错,对有疑问的地方必须到现场进行实测确认然后再上图。所提交的图纸必须有制图人、审核人、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经保证图纸质量。 第七十八条 地测部门负责地质及水文井下探放水、贯通测量、控制测量、工作面地物调查等重点地质测量工程施工及隐患排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五十九条 综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必须认真规范,并及时提供相关单位。 掘进、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编制作业规程前5天编制完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提交给施工单位。 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内容要求: 1、掘进区域或回采工作面的位置、范围、标高,与邻近回采区域、工作面的关系,地表及地物调查情况。 2、根据已揭露的地质构造情况(包括断层、褶皱、冲刷带等),预测向新的回采区域或工作面内部延展变化情况以及对正常掘进或回采影响程度。 3、对煤层的厚度、煤质、夹矸岩性、瓦斯、煤尘及自燃发火等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4、对煤层顶(伪顶、直接顶、老顶)、底板的厚度、岩性及其变化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5、说明回采区域或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主要含水层和主要导水沟构造与本回采区域、工作面关系,本工作面内钻孔的封孔质量,最大涌水量的预计,对于特殊水文地质单元提出防水煤柱合理尺寸及探放水措施。 6、计算工作面地质储量、可采储量、采出量、回采率及损失量。 7、说明书中必须附有掘进煤层区域或回采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回采巷道实测(掘进工作面预想)地质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煤层综合柱状图、含水层等值线图等。 第六十条 掘进巷道贯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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