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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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告知内容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各级本行政机关)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许可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
(二)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三)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四)经营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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