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城市规划法制化探析.pdf

发布:2017-02-28约1.1万字共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十 ,如i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 1月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Jan.2000 第 1期(总第3期) ofPolitieal Science& Law ND.1(m .3) 城市规划法制化探析 唐春媛 P z z7 7 (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 350007) 【摘 要】 《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使我国城市建设与发展正式走上了 有法可依、科学管理的轨道。本文主要从立法角度分析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 法的法律定位、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规划执法若干问题,以期能对《城市规 划法》的修订提供有益的借鉴。 哮1蟊 彳j确高 【关键词】聋城市规划法 ‘瑟律定位 法律、法规体系 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至今已 设系统法律体系(8部法律)——(城市规划法)。(城 经10年了,作为我国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 市规划法)的立意是立法为公,立法为城,坚持排除 第一部法律.它的贯彻与实施.使我国的城市建设与 部门利益,防止“借法扩权”。但是,在实践中和人们 发展正式走上了有法可依、科学管理的轨道,为我国 认识上.是将(城市规划法)放在“建设系统部门法” 的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 的框架中。这样.(城市规划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 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 降低了、减弱了。因此,法律定位是否准确就成为 国各行各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 (城市规划法)修改的一个紧迫、必要的前提。 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立法的角度 笔者认为.应将(城市规划法)放在国家法律的 加以规范。(城市规划法)的实施水平和执法力度还 行政管理法律体系中,从根本上将其定位于行政法 不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随着社会主义 这一法律部门。我国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也需要对其内容进行适 律调整的方法两个标准划分法律部门.可分为宪 当的调整和修改.以使该法在新的形势下更有效地 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和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 指导我国的城市建设工作。笔者仅就规划法律定 门。其中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的 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执法问题发表一些浅 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见。 称。现代城市规划是各国政府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能 I 、 《城市规划法》的法律定位问题 之一.(城市规划法)正是对行政主体行使管理城市 作为法律.准确定位是修改(城市规划法)的前 规划和建设职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规 提,同时也是正确认识(城市规划法)在城市规划法 范的法律.无论从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还是从规 律、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和建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的 划的实施管理来看,其采用的方式也多以行政手段 关键。(城市规划法)作为政府依法行使其管理城市 为主。因此.(城市规划法)从根本上讲属于行政法 规划和建设工作职能的法律依据之一.在我国基本 这一法律部门。 上是按照这榉的顺序定位:国家法律 (400多部) 关于(城市规划法)在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100多部)——建 中的地位问题.通过对一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