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制程检验管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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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管制程序
目的:
确保生产线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符合公司的品质要求。
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LED灯产品。
3. 权责:
3.1 首件检查:生产部门及品保部门。
3.2 外观功能检测:品保部品保人员。
定义:(无)
作业内容:
5.1 作业流程图。
5.2 首件检验:
5.2.1 生产部门各线管理人员根据制造命令单安排生产,当换线或异常处理后,由品管人员根据《IPQC检验规范》对各种生产前所作5PCS产品进行首件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填写于首件检查记录交由品保主管审批。
5.2.2 合格判定后由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执行生产,判定不合格由
生产部门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交工程部分析原因,并依《不
合格品管制程序》或《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处理。
5.2.3 依解决方案执行后,生产部门通知质检重新依5.2.1条款
执行。
5.2.4 首件检查记录由品管部保存一年以上。
5.3 自主检查:
制程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及作业完成后依《工位作业指导
书》及《操作指示》对产品品质进行自我检查,如发现不良应及时返工处理,若不能返工则立即交现场主管处理或放入红色塑料盘中做好不良标示,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
5.4 定点检查:
品管部根据《QC工程表》于生产各部门设立固定检查站,由品管人员依《IPQC检验规范》及《工位作业指导书》对制程之产品进行抽检,检查结果由品保人员填写IPQC不良品统计表,并根据此统计表所收集不良数据做成P管制图。
5.5 巡回检查:
由品管部IPQC巡检员依《IPQC检验规范》及《工位作业指导书》和《操作指示》定时对制程中各工序产品或作业方法等进行抽检,抽检结果若有异常现象,立即通知品质主管和现场管理人员,共同解决并填写巡回检验记录表。
5.6制造工序完成之检查:
当工序结束后,品管根据该工艺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良品入库及不良品报废情况制成生产查检表,检查制造部对每一工序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不良率。
5.7 检验结果标示:
依《检验与测试状况识别程序》处理。
5.8 不合格品及异常处理
不合格品由品检人员在流水卡上加盖“REJECT”章,并开出不良品回馈单退回生产线返修,开不良品回馈单退回的半成品,生产线必须全检后再送检。如确实无法修复的半成品,则放在红盘中,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处理,如属显著异常时机,则依《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处理。
5.9检验人员资格要求:
品管人员专业技能鉴定依《专业技能鉴定管理程序》处理。
5.10检验章使用管理:
品管人员使用的检验章记录于“品检检验章使用规定”予以管理。
5.11 记录保存:
制程中的各种记录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汇总后依《品质记录控制程序》归档保存。
相关文件:
6.1 IPQC检验规范
6.2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6.3 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6.4 工位作业指导书
6.5 操作指示
6.6 工程规格
6.7 检验与测试状况识别程序
6.8 专业技能鉴定管理程序
6.9 品质记录控制程序
使用表单:
7.1 首件检查记录
7.2 品质异常处理单
7.3 IPQC不良品统计表
7.4 不良品回馈单
7.5巡检记录表
7.6生产查检表
7.7 P管制图
7.8品检检验章使用规定
LED灯检验流程图
流 程 图 权责单位 说 明
NG
OK
NG
OK
品检
生产/工程
生产车间
品检
生产部
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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