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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doc

发布:2020-12-01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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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对本部门的经营与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根据院长的统一部署,组织本部门同志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 二、依照医院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内的各级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三、确定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四、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五、做好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确定本部门紧急疏散的最佳线路。积极配合医院的消防演练。 六、组织本部门同事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设立培训档案,开展各类考评活动。及时处理本部门的奖惩。 七、严格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本部门同事协助有关部门的扑救行动。 八、相关部门火灾具体职责分工: 综治办:加强事故现场的出口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坚守消控中心,同事故现场状况保持密切地联系,随时为消防抢救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院办:车辆调度与消防工作后勤保障。根据当班管理层、安全小组指令,协调指挥办公区的疏散疏导工作。 总务科:事故发生时,坚守水、电设施,为消防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日常加强相关设施、器材的检修、维护与保养。 其他部门:在当班管理层、安全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灭火、疏散、救护等任务。 九、各租赁户负责人是各自租赁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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