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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2010 医患权利、义务与医疗人际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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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医患的权利、义务 与医疗人际关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①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行为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③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④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⑥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⑦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二)医务人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条款在法律上规定了医师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③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④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⑤从事科学研究,发展医学科学; ⑥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等。;;;;;;;;;;;;;;(一)医患冲突与医疗纠纷;;;(二)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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