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安局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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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安局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汇报
去年“七一”以来,我局党委在县委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公安中心工作,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创满意”的党建工作思路,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支部建设为抓手,以“书记抓、抓书记”为着力,以星级管理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以党建工作的新成效引领各项公安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治安保障。
一、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委集体更加团结务实。
局党委始终把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以党委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动全局党建工作上台阶。一是强化学习重效果。始终把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作为党委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规范周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坚持实行周五安排、党委成员轮流领学等制度,并将学习成员扩大到机关各支部书记和所队负责人。同时着力改进理论学习形式,充分利用视频教学等形式促进学习,努力提升党委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健全机制重规范。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周一党委例会、局长办公例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四位一体”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了党委议事、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有效发挥了班子的整体效能,形成了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民主决策的领导集体。三是改进作风重务实。建立了党委成员驻警务室制度,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障党委成员定期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联系代表委员,听民生、访民意、察民情、解民困、创满意,推动了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同时,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事故,党委成员坚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既是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给一线执法民警以强有力的领导支持,又为广大民警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四是廉政建设重成效。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了班子成员差旅费、燃料费包干制度,规范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制度,进一步树立了党委成员廉洁从警的良好形象。
二、 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更加充满活力。
在加强党委班子建设的同时,结合支部晋位升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工作,强基固本、筑牢堡垒,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一是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责任。出台了《2013年党建工作要点》,与各党支部书记逐一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对党支部书记一年两次的党建工作“联述联学联考”,强化了党支部书记的党建责任。二是健全党支部班子。结合近两年全局党员队伍发展和支部党员变化情况,强化党支部班子建设,新成立支部委员会3个,增补支委10名,使全局基层党支部班子健全率达到100%。 三是推行党支部和党员星级化管理。按照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星级化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五好”、“五带头”标准,出台实施意见,自下而上采取自查自评、考核评议、党委评定等程序,在全局党支部评出了五星级党支部3个、四星级党支部4个,五星级党员13名、四星级党员29名,以争星晋级激发了党员队伍活力。四是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五好”、“七有”标准,结合全局党支部特点,着力推动刑侦、崇文、交警三个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建设,以三个支部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各支部的党建规范化水平。五是优先党员培养发展。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发展对象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激励青年民警积极进取,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一年来共新发展党员8名,选定培训对象12名,真正把各个层次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六是建立 “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文明服务窗口”、“文明单位”等创先争优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民警争创一流的内在动力,使全局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单位和模范个人,先后有17个所队22名民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三、着力狠抓“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思想政治教育更加有力。
局党委紧紧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抓在手上,坚持以“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坚定思想。一是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施方案》,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党支部定期组织集中学、党员民警挤时抽空自己学、理论宣讲员辅导学、专题探讨交流互相学、考试竞赛推动学等措施,有序推进“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活化形式,掌握精髓。先后三次邀请县“十八大”理论宣讲团成员来局辅导,分层次组建由党委成员、支部书记和优秀理论宣讲员等23人组成的全局“十八大”精神宣讲团就地宣讲,在公安专网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专栏促进学习交流,坚持实行“一月一主题”探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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