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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工艺标准(Ⅷ110)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泥稳定土铺筑的基层和底基层施工。水
泥稳定土包括:水泥土、水泥砂、水泥石屑、水泥碎石、水泥砂砾等。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土:对土的一般要求是易于破碎,满足一定的级配,便于碾压成形。高速公路工程
上用于水泥稳定层的土,通常按照土中组成颗粒(包括碎石、砾石和砂颗料,不包括土块或
土团)的粒径大小和组成,将土分为以下三种:
细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且其中小于2.36㎜的颗粒含量不小于90% (如
塑料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中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且其中小于 19㎜的颗粒含量不小于90% (砂
砾石、碎石土、级配砂砾、级配碎石等)。
粗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且其中小于31.5㎜的颗粒含量不小于90% (砂
砾石、碎石土、级配砂砾、级配碎石等)。
2.1.2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泥稳定土所用的粗粒土和中粒土应满足如下要求:
2.1.2.1 水泥稳定土用作底基层时,组成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土的均匀系数
大于5。细粒土的液限不超过40%,塑性指数不应超过17。对于中粒土和粗粒土,如土中小
于0.6㎜的颗粒含量在30%以下,塑性指数可稍大。实际工作中,宜选用均匀系数大于10、
塑性指数小于12的土。对于中粒土和粗粒土,其小于0.075㎜的颗粒含量和塑性指数可不
受限制。
2.1.2.2 水泥稳定土用作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土的颗粒组成符
合表2.1.2.2的规定。
表2.1.2.2 土的颗粒组成范围
筛孔尺寸(㎜) 通过质量百分率(%)
底基层 基层
37.5 100 -
31.5 90~100 100
26.5 - 90~100
19 67~90 67~90
9.5 45~68 47~67
4.75 29~50 29~49
2.36 18~38 17~35
0.6 8~22 8~22
0.075 0~7 0~7
液限(%) 28 28
塑性指数 9 9
注:集料0.5㎜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的颗粒含量不超过5%;细粒土无
塑性指数,小于0.075㎜的颗粒含量不超过7%。
2.1.2.3 水泥稳定土中碎石或砂石的压碎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层:不大于30%;
底基层:不大于30%;
有机质含量超过 2%的土酸性大,不应用于水泥稳定土施工。如需采用这种土,必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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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石灰进行处理,闷料一夜后才能使用。硫酸盐含量超过0.25%的土禁止使用。
2.1.3 水泥
2.1.3.1 品种: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以用于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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