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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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市经信[2017]328号)要求,现制订2017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一)鼓励创新服务原则。有利于提高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坚持择优扶强原则。有利于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做专做精做强,有利于培育我市具有创新力、竞争力的优质软件企业和成型优秀软件产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骨干企业、三高企业(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以及通过国家软件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
(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公开评审的形式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规范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提高资金项目安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不重复支持原则。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以及在近三年已获得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
二、申报领域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类
领域1:软件研发及应用类:支持软件研发、嵌入式软件、工业设计和应用软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和解决方案;支持最新软件技术在智慧城市、新一代通信技术、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服务业运行监测和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组织并实施全服务业统计工作能力成熟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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