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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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证券代码:300310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情形。
三、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8244.60 万股的 1.48%。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35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
合公司 (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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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88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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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9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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