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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公司的工作界面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电力行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工作进行了原则性界定。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准备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档案管理和工程竣工阶段管理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其控股风电建设项目。
第二章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
第四条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公司组建、资金筹措、设计资料交付、主要设备和主要参建单位的选定、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审查、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总体目标策划、开工条件落实等工作。
第五条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职责划分:
(一)公司计划经营部门负责项目核准报批及相关配套工程报批、投资计划落实等工作。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项目公司人员的配备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档案管理、项目公司后勤管理和办公装备的配备。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四)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工程开工准备管理办法;
2.负责审查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总体目标并报公司审核;
3.负责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
4.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
5.做好设备、物资、工程招标等各项工作计划,组织设备、物资、工程招标;
6.做好“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的建设;
7.做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的策划和实施;
8.做好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建设;
9.负责组织工程开工条件的检查和落实。
(五)业主工程师负责按照国电电力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按照核准各支持性文件的要求落实项目的开工和建设条件;
2.负责按照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和分工,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备案。
3.负责编制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招标计划;
4.负责落实施工图交付计划,保证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5.负责协调落实附属配套工程(如:送出、道路、供电等)建设的有关条件;
6.负责“五通一平”及生产设施、生活临建设施的建设;
7.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总体目标的策划,报公司审查;
8.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公司审批;
9.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和实施;
10.负责本项目工程管理体系的建设;
11.根据公司的要求,完成工程开工前的自检工作。
第三章 工程设计管理
第六条 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包括初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设计管理职责划分:
(一)公司计划经营部门负责工程可研阶段有关设计工作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组完成工程可研设计、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接入系统可研等项目报批前支持性设计文件的取得;
2.组织项目报批前所有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核和专家审核;
3.参加工程建设阶段设计审核会议。
(二)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初步设计及以后的设计工作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项目公司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内审,参加可研设计阶段各项设计的审核;
2.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对初步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优化的总体要求;
3.负责审查工程设计优化方案;
4.负责制定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
6.做好施工图会审和交底工作;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竣工图编制和移交工作。
8.负责建立对设计单位的考核机制,保证设计优化、设计质量、设计进度目标的完成;
(三)业主工程师负责协调组织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有关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按照初步设计编制原则,督促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2.承办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设计联络等会议,催办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协调解决工程外部接口方面的有关问题;
3.组织设计优化方案的具体实施;督促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全面落实优化设计方案;
4.负责对设计单位的考核,保证设计优化、设计质量、设计进度目标的完成;
5.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会审和交底工作;
6.负责督促设计单位按规定及时完成竣工图编制和移交工作。
第四章 工程造价管理
第八条 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可研概算、初设概算、造价目标、执行概算、设计变更、设备物资及工程招标、建设资金筹集和融资成本控制、工程建设过程审计、竣工决算、造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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