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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开发区南沙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doc

发布:2017-05-29约4.85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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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开发区(南沙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3、《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二、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地区布局合理; 4、不影响经济安全; 5、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 6、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 7、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或上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2份,并附送电子文档。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背景及申请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与能源耗用分析; 5、环境影响分析; 6、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安全性与评价; 7、经济和社会效果评价,技术改造项目还应进行项目技术水平评价。 (二)项目申请单位向我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4、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 5、广州南沙开发区社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6、资金证明(至少达到总投资额的20%以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项目单位或项目发起人及合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及其他相关文件; 8、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决书原件(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 9、国土部门闲置土地处理意见(已签定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一年以上的用地项目); 10、按规定需核准招标方案的,提交招标核准申请报告及相关表格;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审批时限 对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视需要在正式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进行核准时,视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明确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或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包括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并向社会公开。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六、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和军 肖芳 电话 附件1 广州南沙开发区社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拟建设地点    申请立项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经济类型 1.全民 2.集体 3.私营 4.个体 5.股份 6.外商投资 7.合资 8.其他  建设性质  1、新建 2、扩建 3、迁建 4、改建 5、技改  所属行业代码     所属市、县代码    建设规模(或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建筑物    产品名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主要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   万元  计划动工时间 其中:土建投资 万元   计划竣工时间   设备投资   万元   投资计划安排  第一年  资金来源及构成  1、企、事业自有 万元 第二年  2、银行贷款 万元 第三年  3、股票 万元 第四年  4、社会集资 万元 第五年  5、个人资金 万元    6、外商投资 万元    7、其他 万元 镇(区)主管部门意见  审批机关办理意见     经办:     审核:       年 月 日   经办:     审核:         年 月 日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注: 1、填写“经济类型”、“建设性质”事,请在相应的数字上打“√” 2、项目所属行业、地区代码按广东省统计局《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汇编》填写。 3、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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