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
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统一准则。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
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
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2页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
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
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
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
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
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
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
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
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该项性能是否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2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页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
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
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
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
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
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
数量的样本进行检验。
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
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页
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第一个体有某种属
性或计算第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4、计量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
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
质量。
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C、如果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良好,可以使
用调整型抽样方案。这种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样本数量进
行调整。
D、如果重要的检验项目可以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
可以选择全数检验方案,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E、在实践中经过验证有效的抽样方案可以被采用。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应考虑生产方和使用方
的风险。主控项目的α和β值都不应超过5%,一般项目的α
值不应超过5%,但β值可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