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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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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第2讲

最高法郭修江法官《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思路》思维导图

加加加

授授授

教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治犯罪

刑事诉讼教

我被告人的行为是刑事诉讼的审理对象教

国各宪法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对法律、法规或其他公权力主体的履职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

行类行审查

诉宪法诉讼

政讼审查的对象是公权力机关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行为

诉的

加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讼不民事诉讼加公法诉讼倾向于审行为

制同审查的对象是原告的诉讼请求私法诉讼偏向于审诉讼请求

授审加

度理不受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的限制

的对授授

教产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生行政诉讼教行政行为是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根本因素

行政诉讼涉及到公权力的行使问题,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教

发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只能是行政行为,不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展第一阶段

初步确立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审判制度阶段

历(1982-2000年)

以行从行政诉讼的三大目的上分析,

政行体这一阶段也可以称之为重视权利加

为为现第二阶段授保护目的阶段加

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大量适用阶段授

中心行我(2000-2008年)授

的行政国教(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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