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320721GCV12-2015腐殖酸钠水质改良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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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连云港宝来利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20721 GCV12—2015
宝来底安
(腐殖酸钠水质改良剂)
2015 - 10 - 24 发布 2015 - 10 - 24 实施
连云港宝来利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编制。
本标准由连云港宝来利来生物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孙克春。
I
水质改良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腐植酸钠水质调节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和保
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腐植酸钠水质调节剂,主要用于养殖池塘的水质改良,降低养
殖水体中
的重金属离子、氨氮、亚硝酸盐氮、硫化物含量,缓解应激反应、轻微浮头(以下简称“产
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 号令(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规定。
1.1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呈粉末或细小颗粒状,疏松,无结块。
色泽 呈黑色或黑褐色,色泽均匀。
气味 略带氨味,无异味。
杂质 杂质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
水分(游离水)含量/(%) ≤
腐植酸(以干基计)/(%) ≥
水不溶物/(%) ≤
pH 值7.0~9.0
粒度(2.0mm 孔径标准筛通过率)/(%)
铅(以Pb 计)
无机砷(以As 计)
3.3 添加剂
应符合NY 5072 规定。
3.4 净含量
1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
3.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T 16764 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取少量样品于白色搪瓷盘中,在光线充足、无异味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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