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院(系)党的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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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院(系)党的委员会
工作暂行规定
党发[2006]4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院
(系)党的委员会作用,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内设学院
党的委员会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院(系)党委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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