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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doc

发布:2016-05-17约4.49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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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有关问题解答 1.非在编人员是否参加此次考核? 答:不参加。 2.申报条件中,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报条件中,计算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3.申报条件中,“满10年”是虚10年还是实足10年? 答:“满10年”是指实足10年即满10周年,以此类推。 4.申报条件中,“在职工勤人员”如何确定? 答:“在职工勤人员”是指2013年9月30日前在相应工勤岗位工作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离退休时间以其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发文确认为准。 5.因工作需要调整了工种岗位,是否可以在原工种等级的基础上申报晋级考核? 答:要看情况。现工种与原工种相近的,经单位同意可在原工种等级的基础上申报晋级考核;现工种与原工种不相近的,应按现工种申报与原工种等级相同的考核。 6.不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可否申报技术等级晋级考核? 答:不可以。“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是申报条件之一。 7.受到处分的工勤人员可否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评审?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勤人员,暂不能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评审。 (1)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不满一年的; (2)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尚在处分期内的。 8.非统考工种如何组织? 答:非统考工种由各市、省直主管部门、中央驻皖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和组织实施。非统考工种的考核内容、成绩权重、合格比例及证书办理程序与统考工种相同。 9.技术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当年是否安排补考? 答:技术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安排补考,只能参加下一次考核。 10.咨询电话如何打? 答:有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考核政策咨询:职业能力建设处,0551 工资政策咨询:工资福利处,0551 人事管理政策咨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51 报名及技术业务笔试考务咨询:省人事考试院,0551 技能考核和技师评审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551 投诉举报:省纪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551 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 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有关问题解答(二) ? 1.工考通知中“初次考核”指什么? 答:指首次确定技术等级的考核。 2.2010年1月1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且参加过技术等级考核,但考核未通过的工勤人员此次能否申报? 答:可以申报,但必须申报同等级(即:上次未通过的技术等级)。 3.2010年1月1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且已转正定级,但未参加过技术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此次能否申报? 答:可以在现定等级基础上,申报晋级考核,但不得越级申报。 4. 2010年1月1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定技术等级的工勤人员能否申报? 答:可以申报。可按本人工龄和从事申报技术等级工种的工作年限,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降低一个等级参加考核。 5.普通工人能否申报此次考核? 答:普通工人不参加此次技术等级考核。 皖人社秘〔2013〕250号 ?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高等院校: 根据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皖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在职工勤人员。 二、工种范围 按考核组织形式,工种范围分为统考工种和非统考工种两类(详见附件1)。 三、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申报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按以下申报条件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1.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考核申报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满10年,并在本工种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2.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工种中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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