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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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一、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在毕业论文工作中,要树立现代的教育质量观念,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科研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工作教学目标的要求,提高学生多学科的知识与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同时,积极推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毕业论文工作在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下展开,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牵头,发动系科力量具体实施。本科教务办公室承担毕业论文的日常管理、信息传达、文档归并等工作。
各系在毕业论文工作中的职责是: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毕业论文的规格、质量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拟定本系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要求。配备指导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督促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论文撰写进度和质量,组织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组织编写毕业论文指导书和参考资料,组建本系毕业论文答辩小组、负责本系毕业论文答辩。
三、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各系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确定指导教师和组织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匹配,反映热点问题或重要理论问题,本着从哪个专业进入从哪个专业出来的原则,在本专业及其专业方向范围内选择论文题目。
(二)公布选题,教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公布毕业论文要求(包括开题报告提交、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阅读书目、论文格式及规范等)及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
1.每位学生按时间要求在教务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提交经指导教师认可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格式依据学校教务处的统一格式。
2.各系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期中检查,随时跟踪和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检查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组织教师集中研讨、抽样了解学生论文进展状况等。
3.指导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毕业论文,评阅意见一般250字左右。
4.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意见一般150字左右。
5.论文答辩结束,各系要及时撰写该年度毕业论文总结(含主要工作概况、工作经验,毕业论文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优秀的和最差的学生典型情况;指导教师工作突出的和差的情况;改革措施和效果等)并提交教务系统。
四、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8。
五、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质量、保证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能否落实的重要环节。提倡选题与教师科研相结合。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使大多数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规定任务,也使少数优秀学生得到更好地培养和锻炼。且题目不宜过大,尽量做到细化或者小题大做,即对具体的问题作比较深入的研究。
行政管理及公共事业专业:可从政治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方面选择。
哲学专业:符合哲学专业要求,可从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科学技术哲学、美学、宗教学等方面选择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也可以借助哲学的思维、视角透视、分析研究具有代表性的现实热点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选择和本专业有关的理论问题或实践应用问题,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方法及实践进行研究,具体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史、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等。
六、指导教师根据课题性质、任务、要求等,进行论文指导。对论文目的和任务、内容与要求、进程与安排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论文需查阅的资料文献做出量化要求(一般不少于20篇、本)。
七、鼓励教师以多样化形式(如面谈、短信、微信、电话、邮件等)对学生予以指导、督促,随时掌握学生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指导教师指导时间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
八、每份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查阅的文献不得少于20篇。
九、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评分标准按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级确定学生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同行专家评定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折合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中等;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从严控制优秀等级论文的数量,每个专业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答辩不合格的情况:需修改论文者,2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需更改论文题目者,6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在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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