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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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
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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