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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料:GFP17-1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pdf

发布:2020-10-23约6.15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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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P17-1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版本:1 第1页,共8 页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1. 目的 用于保证公司内部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有计划的验证,评定各项质量活动是否 符合ISO9000 标准要求,并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改进和纠正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策划和实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活动。 3.引用文件 3.1 GFP1-1 《管理评审程序》 4.定义 4.1 内审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GB/T19000-ISO900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 列标准的系统培训合格,并经管理者代表授权从事内部质量审核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4.2 不合格分类: A类:体系性不合格——质量体系文件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质量保证标准、合同 等的要求不符。 B类:实施性不合格——未按文件规定实施。 C类:效果性不合格——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是符合标准或其他文件要求的,也确实 实施了,但由于实施不够认真或某些偶发原因面导致效果未能达到规定要求。 4.3 不合格分级: 不合格按其严重性程度分为严重不合格和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a.严重不符合质量体系标准 (如缺少某一要素); b.可造成区域性或系统性失效 (如某一部门存在大量缺陷); c.可能造成极严重的后果; d.管理系统出现大量的小问题。 轻微不合格:a.孤立的、不符合程序或管理系统要求的事件; b.需要引起注意的小问题。 5.职责 5.1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见GFP17-1-F1 )及《内 审报告》。 5.2 ISO9000 工作组组长 (以下简称ISO 组长)负责: a)拟定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及“局部抽查性审核计划”; b)组建审核小组、制订审核实施计划并协调审核工作; c)审阅 《内审报告》; d)每次审核工作完毕之后,审查并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 5.3 部门负责人负责配合审核小组实施与其负责部门有关的质量审核,并且提出针 C:\ISO\GFP\GFP17-1 GFP17-1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版本:1 第2页,共8 页 对不合格的改进和纠正性措施及其实施计划。 5.4 审核小组组长负责 主持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提出 《审核报告》; 5.5 内审员负责 a)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填写 《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报告表》。 b)与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研讨受审核工作中不合格的解决办法。 6.资格或培训 6.1 审核小组组长必须具有内审员资格。 6.2 内审员须经过内部质量审核技术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7.程序 7.1 审核计划 7.1.1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7.1.1.1 每年第1季度内ISO组长应拟定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并报管理 者代表批准。该计划应包括质量体系每一部分 (或要素)之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7.1.1.2 ISO 组长向所有有关部门分发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7.1.1.3 ISO 组长在下列情况下应修订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由管理者代 表批准的计划修订稿视作新的计划下发有关部门: a)体系功能发生重大变化 (如组织机构变更、重要程序文件修改); b)顾客投诉明显增加; c)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d)必须验证纠正措施的效果; e)为了开发重大项目或接受质量体系认定和认证,需对质量体系作出评价。 7.1.2 局部抽查性审核计划 ISO 组长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管理者代表、总经理指示,可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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