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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研究——对《证券法》第77条的修改建议的中期报告
引言
操纵市场是指通过虚假陈述、恶意炒作等手段,人为地影响证券市场的价格和交易量,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操纵市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公司信誉,危害了经济发展。在市场操纵行为高发时期,预防和打击市场操纵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成为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问题。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操纵行为频繁发生,给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加强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2015年,我国《证券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禁止任何人或者机构操纵证券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但该条款的执行仍存在一定问题,为此本研究旨在提交修改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保障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推动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证券法》第77条存在的问题
在现有的证券法律制度下,虽然明确规定了市场操纵行为是非法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 类型较多、覆盖范围不够明确:操纵市场行为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市场操纵行为也常常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包括虚假陈述、恶意炒作、内幕交易等。尽管《证券法》对操纵市场的情境做了简单的描述,但限于法律语言本身的局限,在认定带有市场操纵性质的情境时,很难做到具体到位。
2. 缺乏明确的制裁措施和标准:市场操纵行为会对经济和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对于市场操纵行为,应建立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并加强相应的惩罚力度。然而《证券法》第77条并没有对市场操纵行为的违法性给出具体标准,并也没有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要承担何种刑事或行政责任。
3. 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固然法律明文禁止市场操纵行为,但在实际场景中,操纵市场行为往往是有动机、有组织的行为,需要加强对市场内部人员、证券从业者的监管。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预防和打击机制,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法律制度存在滞后和不足之处。
二、针对上述问题的修改建议
1. 扩大适用范围:应在《证券法》第77条中明确规定操纵市场行为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品等金融产品,进一步明确市场操纵行为的范畴,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建立市场操纵行为评判标准:在《证券法》中明确规定市场操纵行为的违法性原则和评判标准,建立和完善市场操纵行为的判定机制,如不合理的价格波动、虚假和误导性信息的发布等。
3. 责任和惩罚力度加强:对于从事操纵市场行为的个人和机构,除了进行法律技术上的处罚,还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停牌和撤销上市资格等,提高经济惩罚的力度,有效遏制操纵市场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
4. 强化对市场内部人员和从业者的监管:除了加强对市场的外部监管之外,还应加强对市场内部人员和从业者的监管。应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和考核制度,注重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营造诚信、公正、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结论
市场操纵行为非常具有破坏力和危害性,一旦发生就会对整个证券市场的安全和稳定性产生严重影响。为此,《证券法》第77条的完善和加强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研究,以激励诚信行为,制止不当行为为基础,将有力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建设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提高市场监管的能力,增强市场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打造更加成熟、健康、创新的证券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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