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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文武学校招生人员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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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 石竹山文武学校 招生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石竹山文武学校人力资源部 2004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岗位工资 2 总则 本制度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依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维持学校和集团人员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学校效率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达到吸引、保留人才的目的。 员工的收入结构包括两个部分:岗位工资、招生提成。 本制度适用于处招办主任以外的所有专职招生人员。 岗位工资 除招办主任外专职招生人员分为四类,各类岗位工资如下: 招办副主任 一级:2600元/月 二级:2450元/月 三级:2300元/月 四级:2150元/月 五级:2000元/月 片区主任 一级:2300元/月 二级:2150元/月 三级:2000元/月 四级:1850元/月 五级:1700元/月 片区助手 一级:1500元/月 二级:1350元/月 三级:1200元/月 四级:1050元/月 五级:900元/月 接线员、文员 一级:1300元/月 二级:1200元/月 三级:1100元/月 四级:1000元/月 五级:900元/月 六级:800元/月 岗位工资=固定工资80%+浮动工资20% 招生人员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决定浮动工资发放比例 当考核结果为“卓越”,被考核者的 “实际月浮动工资”=“岗位浮动工资×150%”。 当考核结果为“优秀”, 被考核者的 “实际月浮动奖金”=“岗位浮动工资×120%”。 当考核结果为“称职”, 被考核者的 “实际月岗位考核奖金”=“岗位浮动工资×100%”。 当考核结果为“需改进”, 被考核者的 “实际月岗位考核奖金”=“岗位浮动工资×60%”。 当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被考核者的 “实际月岗位考核奖金”=“岗位浮动工资×20%”。 学校在每学期招生季结束之后,校委会根据各期考核等级,确定每个员工学期考核综合得分。各员工每学期的考核综合结果决定员工的薪资职级调整,考核结果综合得分=各月(半期/期末)考核得分均值;每次考核结果折算如下:卓越=5分;优秀=4分;称职=3分;需改进=2分;不称职=1分。 调级方法 业绩表现 晋升2级 4.5≤学期考核综合得分≤5 晋升1级 4≤学期考核综合得分4.5 不做调整 3≤学期考核综合得分4 (不得有不称职) 降1级 2≤学期考核综合得分2.5(或包括一次不称职) 降2级 1.5≤学期考核综合得分2 可建议辞退 学期考核综合得分1.5 专业招生人员招生提成办法参见招办相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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