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挖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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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2 编号:TJ-065-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S065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风机发电机组基础(风机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挖方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检查时间 2014.10.18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施工技术措施 已执行 施工技术措施 顺序、方法 已执行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见附表)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 已执行 检查记录SDDJ-01-01-01-01-02-01-0011 周边环境安全 已执行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8.1.3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 / / 8.1.4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 / / 8.1.5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 /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 / / / / / 15.1.6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 / / 15.4.1 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 / / 项目部质检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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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C-2-1 编号:TJ-065-02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S065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子分部工程名称 风机基础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 技术负责人 包 星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已执行 表2-B-2 2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见附表)的规定执行。 已执行 表2-B-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 8.1.3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 / 4 8.1.4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 / 5 8.1.5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6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 / 7 15.1.6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 / 8 15.4.1 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 / 项目部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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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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