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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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汇报
一、现状及特点
XX区辖三乡、两涉农街道办事处,47个行政村,305个村民小组,2.23万户,7.82万农业人口,集体农用地面积7.45万亩。近年来,积极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把土地流转作为XX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培育、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探索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方法和路子,构建农业特色区,确保农业高效、农民增收。
截至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19241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5.8%,涉及农户3350户,其中转包面积10583亩,出租面积4105亩,转让及其他方式 4283亩。XX区土地流转主体由原来的小户之间流转,发展到呈多元化流转,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逐渐成为流转主体。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特点可能概括为五点:一是速度在加快,二是方式以转包为主,占55%,三是设施农业、规模化流转份额在提高,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大户经营参与流转的规模在扩大,五是城市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的势头在扩大。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8家,其中合作社34个(崖底4家、会兴5家、交口7家、磁钟8家、高庙7家、供销社3家),其中种植业24家,畜牧养殖业18家,其他6家,注册资金4105.6万元,会员1470个,带动农户8500余户。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五化”,即:主体多元化、载体特色化、经营产业化、服务全面化、管理规范化。
家庭农场这一块是刚刚起步,我们自身正在学习领会家庭农场这一全新的概念,同时积极地宣传政策,引导指导发展,目前具备家庭农场特点的家庭农场雏形有2家,但还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成功。
规模经营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载体,经营范围从传统的种植粮食畜牧产业,发展到水产、蔬菜、林果、苗木花卉四大产业,进而发展到农业生态风情、旅游观光等等。通过发展规模经营,加快了土地流转步伐,土地逐步向产业基地集中,出现“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从而发挥专业合作社推动土地流转的辐射效应,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转变。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宣传到位
XX区委、区政府把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带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做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都将土地流转、合作社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区委重要会议、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都会作出安排和部署。杨方成、王清华、亢哲南等区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对土地流转、合作社工作进行调研,并实地解决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和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指家庭农场之后,区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农业部门尽快摸清全区底子,了解情况,争取6月底前注册家庭农场。农业部门先后组织50多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累计1500余人次,制作各类宣传土地承包及流转的版面100余块,书写标语2000余条,挂横幅300条,印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农业部门有关领导和干部走村入户,到群众中去,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及意义,听取老百姓的真实看法、意愿和想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引导,措施到位
早在2008年元月份,区委、区政府制订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三湖办[2008]1、2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后,XX区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村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提到议事日程。同时,联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制订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XX区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和发展蔬菜、水果、畜牧业及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农产品、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等相关补贴补助办法,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2009年后半年,为落实市土地流转工作会议精神,XX区对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再发动,再动员。并将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情况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近期,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家庭农场的问题,目前已经对全区20多家种养大户进行排查,登门宣传家庭农场政策。
三、规范管理,监管到位
管理的关键是做好发包方与承包方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我区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河南省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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