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许可证核发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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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来源: 日期:2015-01-25 22:26 事项名称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单位名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电话0311定依据法律、法规及条款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第二条、第四条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17号);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2004年7月5日)第二条、第三条。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2004年7月5日)第四条、第六条;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2008年5月13日)第八条;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3年4月27日)。第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8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 。条件具体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8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2004年7月5日)。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2008年5月13日)。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10%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10%;(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3年4月27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2004年7月5日)第四条、第六条;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3年4月27日)第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1998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 。材料具体内容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目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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