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doc
XX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建立体制规范、机制灵活、管理有力、运作高效的现代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动人事管理的综合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人才开发和引进,人员调整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劳动人事管理的原则
1、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原则;
2、理顺管理体制,通畅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原则;
3、合理定编定岗、定员定额,明晰职责,提高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原则;
4、改善员工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员工全面发展的原则;
5、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优胜劣汰,破除终身制,最大限度发挥员工潜能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和规范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全面推行聘任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级管理、技术人员和各种劳动用工的管理。
第二章人员规划管理
第六条所属企业对现有装置的人员配备,按照批准的定员编制,预测管理技术人员储备、辞职、辞退、人员调出、自然减员等综合情况,每年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
第七条现有装置通过技术改造、小改小革后需增加新的岗位定员,基层单位要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计划。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等因素编制增加岗位的职务说明书。经批准增加岗位编制后,所需人员数量同时列入增加员工计划。
第八条新建项目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人员配备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提出项目所需人员的近期、中期、远期需求规划意见。同时,要结合项目现有人员情况、职务的空缺数量等,掌握项目整体的人员配置情况,编制出相应的配置计划。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汇总所属企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并提出议案后,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将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股份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劳动效率指标,在不超过本单位定员编制及综合考虑增减人员因素后,给所属企业批复人员需求计划。
第三章员工招聘
第十一条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所属企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招聘工作必须以批准的定员编制和批准的人员配置计划为依据。按招聘途径不同可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方式。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
1、管理技术类人员的招聘以内部招聘为主。招聘前要制定内部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招聘范围及应聘程序等事宜,在公司内部公布招聘信息,进行内部招聘。
2、企业内部进行招聘时,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及时公布内部招聘信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员工进行报名和应聘。
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学历、简历等员工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审核,经初步甄选后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第十四条外部招聘
1、公司急需的特殊管理技术类人才、一般操作服务类人员和后备人才的招聘一般采取外部招聘的方式。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空缺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制定外部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及应聘程序等事宜,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和招聘方式进行外部招聘。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学历、简历等信息进行调查审核,经初步甄选后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成绩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3、后备人才的招聘以参加校园现场招聘会为主,其他招聘渠道为辅的方式进行。经组织进行面试和考试后,与确认录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待正式毕业后接收分配,往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后直接予以分配。
第四章入职管理
第十五条招聘录用的人员在入职前首先要进行入职体检。新员工要到指定合作医院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确定。经体检合格者,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安排工作。第十六条入职报到录用人员需持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前往分配单位报到。
第十七条建立员工档案
新入职员工应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审核相关证件,留存《员工信息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需在一个月内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维护企业与员工共同的长远利益,特殊关键岗位人员要分别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九条入职培训
新入职员工要参加公司概况、基本管理制度、入厂安全教育、岗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按照公司培训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试用
试用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即: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日;签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