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单和提单的比较与适用.doc
海运单和提单的比较与适用通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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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前言
1.1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海运单和提单在国际贸易运输中的相关规定,包括二者的比较、各自适用的范围、操作流程、风险承担以及在不同场景下的选择决策因素等内容,以保证各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解决依据。
1.2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在国际贸易中,通过海上运输方式进行货物运输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以及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其他方,无论货物的性质、数量、价值如何,只要涉及海运单或提单的使用,均受本合同约束。
二、定义
2.1海运单定义
海运单(SeaWaybill)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它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的功能,但不具备物权凭证功能。海运单的主要目的是简化货物运输的手续,提高运输效率,特别适用于货物不需要转让或不需要进行银行结汇的情况。
2.2提单定义
提单(BillofLading)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和物权凭证的三重功能。它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可以通过背书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在银行结汇等业务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三、海运单和提单的法律性质比较
3.1货物收据功能比较
海运单:作为货物收据,海运单能够证明承运人已经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事实。但是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其货物收据功能主要是为了方便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交接,以及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责任的确认。在目的港,承运人只需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即可,无需收货人出示海运单原件。
提单:提单同样是货物收据,它详细记录了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标志等信息。提单的货物收据功能更为重要,因为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之一。在目的港,收货人必须出示正本提单才能提取货物,承运人有责任按照提单的记载交付货物。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提单也是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的重要依据。
3.2运输合同证明功能比较
海运单:海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它明确了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虽然海运单本身不是运输合同,但它包含了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如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货物描述等。一旦发生争议,海运单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提单:提单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在国际贸易中,提单通常是在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它包含了运输合同的详细条款,如运费、装卸条款、责任限制等。提单的运输合同证明功能与海运单类似,但由于提单具有物权凭证功能,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更为突出。
3.3物权凭证功能比较
海运单: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功能,这是它与提单的最主要区别。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货物的所有权不能通过海运单的转让而转移。在目的港,承运人只需按照海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交付货物,而无需考虑货物的所有权问题。
提单:提单具有物权凭证功能,这意味着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提取货物,并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提单来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经常被用作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用于银行结汇、抵押等业务。
四、海运单和提单的格式内容比较
4.1基本格式要素对比
海运单:海运单通常包含以下基本格式要素: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通知方名称、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货物描述(包括名称、数量、包装等)、运费支付方式等。这些要素与提单的基本格式要素有相似之处,但由于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功能,其格式相对简单,不需要像提单那样包含背书栏等用于转让的内容。
提单:提单的基本格式要素除了上述与海运单相同的内容外,还包括提单号码、正本份数、签发日期、承运人名称、船长签名等。提单还设有背书栏,用于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提单的格式更为复杂,因为它需要满足国际贸易中各种不同的需求,如银行结汇、海关报关等。
4.2特殊条款对比
海运单:海运单可能包含一些特殊条款,如“不可转让条款”、“直接交货条款”等。这些条款明确了海运单的不可流通性和承运人直接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义务。
提单:提单可能包含一些特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