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docx
统一规则原则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的工程量计量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必须做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规则、计量单位以及清单项目编码四统一,确保清单项目工程量统一。
有效控制消耗原则
由政府发布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这可以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市场定价原则
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对于尚无报价定额的企业,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合同约束原则
在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方面,要遵循合同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工程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同时有关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满足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工程计量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受合同文件所约束,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均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在计量中要严格遵循这些文件的规定,并且一定要结合起来使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