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50381-2006_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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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 槽 预 埋
(Ⅰ)主 控 项 目
4.2.1 金属配管预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金属配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3 当金属配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保证可靠接地连通。
4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时,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测量、进行样品制作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4.2.2 金属线槽预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线槽预埋的价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金属线槽出线盒处应采取防水、防尘措施,并能承受车站地面相同的压力,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测量。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4.2.3 分向盒、接线盒预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向盒、接线盒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分向盒、接线盒处应采取防水、除尘措施,能承受车站地面相同的压力,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测量。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4.2.4 金属线槽、金属导线、接线盒、分向盒必须电器连接,并可靠接地。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用万用表测量。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4.2.5 金属线槽、金属导管及可挠性导管经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工艺上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测量。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Ⅱ)一 般 项 目
4.2.6 线槽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槽应平整、内部光洁、无毛刺、加工尺寸准确。
2 线槽连线应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3 明敷的直线段金属线槽长度超过30m应设伸缩节。
检测数量:抽验10%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7 预制金属弯管时,弯成的角度不应小于9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管弯处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检测数量:抽验10%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8 暗配的金属导管,埋深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金属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金属导管的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应没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检测数量:抽验10%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9 金属导管管路较长或有弯时,宜适当加装分向盒,2个分向盒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无弯的管路,不应超过30m。
2 2个分向盒之间有1个弯时,不应超过20m。
3 2个分向盒之间有2个弯时,不应超过15m。
4 2个分向盒之间有3个弯时,不应超过8m。
检测数量:抽验10%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10 管路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2.11 可挠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挠性导管与金属导管或电器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可挠性导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应完整无损。
2 可挠性导管不能作接地的接续导体。
3 可挠性导管经过建筑伸缩缝和沉降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测数量:对本条1、2款抽验10%,本条第3款全部检验。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4.3管槽接头
主 控 项 目
4.3.1 金属管与金属导管、金属导管与分向盒的连接应紧密、牢固。
检测数量:抽验10%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监理单位见证。
4.3.2 金属导管与金属导管、金属导管与分向盒的连接处应做防水处理。
检测数量:抽验10%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监理单位见证。
4.4 管槽封口
主 控 项 目
4.4.1 预埋管引出地面时,导管口应光滑,管口高度应高出基础面50~80mm。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监理单位见证。
4..4.2 所有预埋管的头部应进行封堵,防止杂物进入。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测方法:施工单位随工检验、检查随工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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