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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会议费报销全攻略:一二三四类详解会议费报销指南
一、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包括县乡党代会、县乡人代会、县乡政协全委会、全县劳模表彰会等。
二类会议:涵盖县党委全会、县党委扩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全会、县政协常委会、县纪委全会、县委县政府的全县性会议、群众团体代表大会。
三类会议:由县乡单位召开的工作会。
四类会议:除一、二、三类会议外的其他业务会,如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审批
一类和二类会议需报经县委或县政府审批。
三类会议需报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
有会议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四类会议需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三、会议时间
一类会议会期根据批准文件和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和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二、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费用开支范围
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五、会议费报销
报销时需提供以下凭证:会议审批文件(会议审批表),审核时需注意是否按照各类会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会议通知。
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审核时注意是否签字笔迹相同。
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财务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