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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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监
察
部
工
作
制
度
水利系学生会监察部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监察部工作职责
(简要工作职责)
监察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配合老师、主席团对学生会及各班委进行纪律、形象整顿。
2. 会议、例会考勤与纪律维持。
3. 对活动进行纪律检查与考核,了解活动流程安排,监督活动完成进度。
4. 督促各部室及各班级建立廉洁奉公、勤政爱民的工作作风,对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地方责令其改正。
5. 配合主席团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工作情况调查。
6. 不定期深入各班级进行日常纪律和工作情况抽查。
7. 对不配合主席团工作、部室间不协调、部室内部成员斗争、脱离群众、工作消极、只搞形式主义的各种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8. 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建议,设立并做好举报工作。
9. 做好学生会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10.严格规范学生会正式成员的离(退)职程序。
11.规范各部室的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12.做好学生干部的违纪记录,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13.受理各种违纪行为的指控、检举。
14.考核早操、早读、上课、就寝情况中的学生干部出勤情况。
15.每周对办公室统计的扣分情况做好审核工作。
16.做好院系每年的各项行风评议和民意调查工作。
17.积极做好每学期的班委工作情况调查工作。
18.协助老师、主席团搞好部室评优评先工作。
19.监督各时段关呼同学们切身利益事情的评选工作。
20.监察部对各部室及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分平时考核、抽查考核、问卷考核、举报考核等。
监察部有权在《黄河水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水利系学生干部考核条例》框架内对学生干部按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监察部督会职责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职责:
1、监督各部室按时入场开会情况。各部室开会召集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入场,本部室成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每人/次扣2分,旷会每人/次扣3分
2、监督各部室例会出勤情况。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请假并开具正式假条;
3、监督各部室与会人员仪表情况。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
4、监督各部室开会期间纪委情况。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不浏览与会议内容无关的网站;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5、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6、监督各部室作好会议记录:各部室与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落实好会议决议内容的督办工作。
7、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察部内部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我系监察部成员自身建设、自身教育和管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团队,树立水利系监察部的良好形象,提高专项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此定此考核条例。
二、监察部主要是配合主席团对学生会内部的纪律、形象进行整顿,打造一流团队,对成员的工作态度、心理动态进行了解,引导其向积极的一面发展。监察部成员在工作中将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会及班委成员进行监督考核,做好每一位成员的违纪档案。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察部成员应处处严于律己,对违反水利系各项规章制度者,扣除相应的个人考核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加以处罚。
四、本考核条例分平时考核和学区考核两大内容。平时考核主要从监察部成员的自身建设、日常工作情况、工作能力及效果、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汇总一次,考核得分张榜公布。学期末考核主要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学习成绩、对学生会的整体贡献及其他赏罚的情况)进行考核。
本条例考核对象为水利系监察部全体内部成员。
第二章 内部考核内容
一、 平时考核(80分)
(一)例会、活动出勤考核(20分)
1. 无迟到、早退、旷会和病假,连续两次无故旷会(或未出席活动)或连续三次无故迟到、早退者视为退部,并通报批评,全勤者为20分。
2. 迟到、早退者扣2分/次(有原因提前说明)、3分/次(无原因),无故旷会或不参加部室活动者扣3分/次,并视其情节轻重提出批评或作出内部警告处分。
附:1.请假者需要有正常的请假手续。
2.无书面请假仅以口头请假者视为旷会处理。
3.若事情紧急无法事前请假者,事后需有充足理由加以解释,并补交假条,此类情况一学期内不得超过两次。
(二) 工作开展情况考核(40分)
1)材料上交情况(10分)
1.时效性(5分)
迟交者扣2分/次,无故推卸责任、态度不端正者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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