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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要求.pdf

发布:2020-02-09约1.7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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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要求 (-)机构设置要求 1. 应当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进行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 养老机构登记备案。 2. 提供餐饮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持有食品经营 许可证。 (二)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 配备要求 1.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 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 应地符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试行)》、《康复医 基本 标准(2012版)》、《护理 基本标准(2011版)》、《护 理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试 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养老机构 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 行)》、《诊所基本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 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中西医结合诊所基本标准》 等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2,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在设施设备配备方面 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 29353)、《养老机构服 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 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提供康复 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配备老年人常用的康复器具。 (三) 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1. 医护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2. 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应当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 岗。 3. 根据服务需要聘请的康复治疗师、公共营养师、心 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 资格证书。 4. 餐饮工作人员应当持有A类健康证。 (四) 环境要求 1. 新建的医养结合机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 《老年人照 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要求。 2, 医养结合机构建筑应当符合消防部门相关要求,配 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灭火器的配备应当符合 《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 3. 室内空气适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的要求;环境噪声应当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对0类机构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采光水平应当符合 《建筑 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中对住宅建筑和医疗建筑场所 采光的要求。 4, 设置相应场所标识图案适用《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 符号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GB/T 10001.6)和 《图 2 形符号 术语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T 15565. 2) 的要求;无障碍设施符号适用《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10001.9)的要求。 5.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房屋面积应当符合 《医 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对各类医疗机构房屋面积的要求;养老 机构房屋面积应当符合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6.3. 1 的要求。 6. 老年人居室配置的设施设备、用具安全及无障碍设 施适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养 老机构安全管理》(MZ/T03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 29353)、《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标准相关条款 要求。 选摘自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医 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 (试行)》(国卫办老龄发 〔2019) 24 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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