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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楼与裙房建筑玻璃幕墙 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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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真如副中心启动区 A5 地块项目 (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 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简本) 建设单位: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 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 裙房是由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办公项目。项 目位于上海普陀真如副中心A5 地块,西临曹杨路,北靠礼泉路,南 至铜川路,东邻礼尚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265 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 131311.07 平方米,包括一栋塔楼,高度为 299.85 米,地上建筑层 数为 57 层。 出于对采光、建筑功能、风格等方面的考虑,本项目设计采用玻 璃幕墙的形式。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沪府令77 号,2011 年 12 月 28 日)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 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 [2012]199 号,2012 年 6 月 7 日)等有关要求,本项目需开展玻璃幕 墙光反射影响分析。 1.2 编制依据 (1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 77 号,2011 年 12 月 28 日; (2 )《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行)的通 知》,沪环保评[2012]199 号,2012 年 6 月 7 日; (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 (4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 (5 )设计文本、图纸。 1 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反射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评判标准:根据沪环保评 [2012]199 号文附件一“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 , 反射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评判标准见表 1-1。 表 1-1 反射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评判标准 反射光入射角 θ (° ) 亮度 B (cd/m2 ) 影响程度 θ15° B≥2000 严重影响 2000≤B4000 轻微影响 15°≤θ≤30° 4000≤B6000 有影响 B≥6000 强影响 θ30° — 可接受 玻璃幕墙产生的眩光对道路,特别是高架道路的影响分析,识别 入射角小于 15°眩光的影响情况。 1.3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依据《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 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199 号)进行确定,文中规定敏感目标 包括:住宅、学校、养老院、医院,以及主次干道或相应级别的道路 和公路;敏感目标调查范围不小于建筑高度的 5 倍。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建筑最高高度为 299.85 米,分析范围 以项目建筑为边界向外延伸地上建筑最高高度5 倍的距离,为 1500 米。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 A5 地块项目(3 期) 2 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1#办公楼及裙房 建设单位: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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