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楼与裙房建筑玻璃幕墙 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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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真如副中心启动区 A5 地块项目
(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
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简本)
建设单位: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 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
裙房是由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办公项目。项
目位于上海普陀真如副中心A5 地块,西临曹杨路,北靠礼泉路,南
至铜川路,东邻礼尚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265 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 131311.07 平方米,包括一栋塔楼,高度为 299.85 米,地上建筑层
数为 57 层。
出于对采光、建筑功能、风格等方面的考虑,本项目设计采用玻
璃幕墙的形式。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沪府令77 号,2011 年 12 月 28 日)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
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
[2012]199 号,2012 年 6 月 7 日)等有关要求,本项目需开展玻璃幕
墙光反射影响分析。
1.2 编制依据
(1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 77 号,2011 年
12 月 28 日;
(2 )《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行)的通
知》,沪环保评[2012]199 号,2012 年 6 月 7 日;
(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
(4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
(5 )设计文本、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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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反射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评判标准:根据沪环保评
[2012]199 号文附件一“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 ,
反射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评判标准见表 1-1。
表 1-1 反射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评判标准
反射光入射角 θ (° ) 亮度 B (cd/m2 ) 影响程度
θ15° B≥2000 严重影响
2000≤B4000 轻微影响
15°≤θ≤30° 4000≤B6000 有影响
B≥6000 强影响
θ30° — 可接受
玻璃幕墙产生的眩光对道路,特别是高架道路的影响分析,识别
入射角小于 15°眩光的影响情况。
1.3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依据《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试
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199 号)进行确定,文中规定敏感目标
包括:住宅、学校、养老院、医院,以及主次干道或相应级别的道路
和公路;敏感目标调查范围不小于建筑高度的 5 倍。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建筑最高高度为 299.85 米,分析范围
以项目建筑为边界向外延伸地上建筑最高高度5 倍的距离,为 1500
米。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 A5 地块项目(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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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真如城市副中心启动区A5 地块项目(3 期)1#办公楼及裙房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1#办公楼及裙房
建设单位: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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