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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校班级图书箱管理制度.doc

发布:2016-11-26约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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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图书箱管理制度 班级图书箱在班级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有效地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班都应在教室的一角设置阅读角,将图书箱和班内订阅的报刊放在一起。 2、每班设立图书管理员对本班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包括本班订阅、购买的书刊与学生捐献给的图书。 3、凡在图书箱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4、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元至该书定价的120%。 5、借阅图书者应按期归还图书,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 6、学生转学或毕业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7、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工作。 8、每班根据本班实际制定出固定的借阅时间,如利用中餐后、晚餐后、双休日等时间进行借阅。 图书管理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室,妥善保管图书,按标准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录工作。 2、重点做好学生的图书出借工作,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 3、配合教师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书籍和资料,做好教师图书的出借工作。 4、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有计划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做好新书和有关参考资料的介绍、宣传工作。 5、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并培养一支管理图书的学生服务队伍。 6、配合班主任和语文教师,开展学生课外读书活动。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8、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工作,爱护图书,定期查库,月底年底做好报纸杂志保管工作,努力修补好损坏的书籍杂志。 9、及时收缴公费订阅的相关报刊、杂志,杂志每月收取一次,报纸每周收取一次。 10、报纸每月更新一次,做好报纸的归类整理;杂志每学期合订一次。 11、创造良好的借阅氛围。如良好的借、阅读书(报刊)习惯;根据实际需要与语文教师及学科教师创设读书兴趣小组;与阅读相关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使读书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需求。 图书室书刊赔偿制度 我校所藏图书资料系集体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为了避免书刊资料遗失损坏,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借、阅览本馆书刊报纸,不得进行批点、折角、涂改、剪挖、影描、撕毁。如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应购买同样图书赔偿,无法购买原书时,按照下列规定赔偿现金: 1、20世纪50年代图书按定价15倍赔款,孤本、珍贵图书画册,按定价20倍赔款。20世纪60年代图书按定价10倍赔款,孤本、珍贵图书、画册按定价15倍赔款。20世纪70年代图书按定价8倍赔款,孤本、珍贵图书画册,按定价10倍赔款。20世纪80年代图书按定价5倍赔款,孤本、珍贵图书、画册,按定价10倍赔款。20世纪90年以后的图书按定价3倍赔款,孤本、珍贵图书、画册按定价10倍赔款。 2、成套的多卷书,如遗失其中一册,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者,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损坏的书刊由图书室收回。 1、凡图书期刊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书刊定价的10%-50%赔偿,损坏封面、封底、装饰者,按书刊定价的100%赔偿。(在第二条第一点基础上)。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无法买到原书时,则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现金,单本期刊按照该刊半年订价赔偿。 3、损坏报纸应赔偿原报,否则按当月合定本价格赔偿。 四、为了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对故意损坏、盗窃或谎报遗失不还书刊者,必须追回原书刊,对原书损坏严重者或遗失者按本规定的第二条处理。 五、无论遗失或损坏,在未按本制度赔偿前,一律暂停借阅图书室书刊资料,并报学校处理。? 六、师生应共同爱护图书室公物,如有损坏依据《山下湖镇小财产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所借图书资料逾期不还者,一律停借图书业务,并须按每册每天罚款0.50元办理赔款手续。 八、丢失的图书已经赔偿,后又找到图书而且无缺损者,可凭原发票退回原罚款。 九、学生的赔偿制度落实由班主任具体负责,教师赔偿制度由年级组长具体负责。 十、本办法实施直接进入班主任、年级组考核。 山下湖镇小少先队勤工俭学分部组织 班级 班主任 职 务 姓 名 职 责 备 注 名誉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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