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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ppt

发布:2016-12-15约5.26千字共4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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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予以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四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一、了解:对导游人员的归口管理 (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 (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接受投诉;处罚;保护导游合法权益) (二)旅行社 旅行社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实现对导游人员的管理。 (三)景点、景区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制定。 二、掌握: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 (一)计分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2001年12月26日)全国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 (二)计分管理的具体办法 1、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的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可持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导游证的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2、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实施 予以一次扣除10分的情形有: 损国诱导黄赌毒, 打骂胁迫客消费, 未审造成团重损。 (不予通过年审) 予以一次扣除8分的情形有: 拒逃骗检变项目 终止掺杂私揽活 (全行业通报) 予以一次扣除6分的情形有: 售物品、 索小费、 漏误团、 讲解差、 转接证、 不配合 (警告批评) 予以一次扣除4分的情形有: 私带人 不随团 不带证卡不尊俗 予以一次扣除2分的情形有: 不按时 不打旗 不带计划不示标 仪表不整吃东西 三、熟悉: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一)年审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监督检查。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二)年审的实施 年审以考评为主 年审的内容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的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 年审考评的结论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三)年审管理的其他规定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 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务的需要灵活安排。 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个小时。 四、了解: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一)概述 1、1994年开始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并在2005年的《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得到完善。 2、原则:自愿申报、逐级晋升、动态管理。 3、组织管理: 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标准、监督检查,并设立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在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授权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导游人员的等级分类及考评办法 1、分类: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2、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按照申请、受理、考核评定、告知、发证的程序进行。 (三)导游人员的等级考核的组织管理 1、采取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与地方旅游局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 2、逐步建立导游员等级注册登记制度。 3、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印制。 (四)政策和措施 1、向媒体公布考核信息 2、参赛优胜导游晋升 3、导游等级与工资挂钩 习题: 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导游人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 B.导游人员的义务专指导游人员必须做出的行为 C.导游人员权利具有不能轻易放弃的性质 D.导游人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才能使旅游者的旅游愿望得以实现 第四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一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第四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第二节 导游证书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 1987年12月1日 《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1999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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